招标信息

等离子空气消毒机院内采购会议公告(磋商)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8-12-10 16:08:01 本文来源: 医学装备部 供稿: 杨华明

采购项目编号:SCFY-SB201811-005(磋)

我院将召开“等离子空气消毒机”院内采购会议,会议由医学装备部组织。届时,请潜在供应商准时参加,务必提供公司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及公司实力资料、方案响应文件、第一次报价单(密封)、参会人员的授权书等资料,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18年12月13日10:00

2、会议地点: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综合楼5楼小会议室

3、采购方式说明:

3.1本次采购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谈判小组成员由医学装备部、招标采购办及相关科室共5名人员组成。根据供应商制作的《采购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最终报价函以及谈判情况予以评标,推荐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7日内,医院将中标结果通知供应商。如采购结束后有特殊情况需再度议价,届时将另行通知相关事宜。

3.2请仔细阅读《采购报价文件》的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

3.3如果本次采购项目,存在不符合市场调查、资格主体异常、过程违规等情况,可以暂不采购,无义务向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4、参会供应商的要求(其中4.2.1-4.2.6为资格证明文件):

4.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4.2参会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4.2.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2.2如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提供副本);

4.2.3如是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必须在供货期内保持有效);

4.2.4如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或其它涉及特许经营许可的须提供相关证书。如:卫生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批件或新药证书等;

4.2.5代理产品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授权日期、授权单位和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签章和盖单位的印章):经营企业对进口品种进行报价时,应持有厂商、进口产品一级代理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逐级授权书和质量及货源保证书;经营企业对国产品种进行报价时,若生产企业直接参与市场销售,投标人应持有生产企业出具的质量及货源保证书;若生产企业不直接参与市场销售,投标人则应持有厂商、一级代理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逐级授权书和质量及货源保证书;

4.2.6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2.7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含参会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能给采购人提供的最短的供货期限、退换货现场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出现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培训、技术支持服务能力的承诺、伴随服务、配送能力等);

4.2.8须提供近三年内,在国内、川内所投产品交易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4.2.9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在成都市范围内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服务体系,能满足采购人的采购服务需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2.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2.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2.12参会供应商应承诺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签署合同,按照购销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规格、有效期及时供货。

4.2.13参会供应商应承诺,对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实地考察进行相应的协助。

4.2.14参会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书中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4.2.15提供投标产品样品或彩页资料,供评审,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技术参数。

5、报价要求:报价请按照“品目及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的格式填写。

5.1以人民币报价。

5.2报价表中的价格应包括劳务、培训、保险、税等各项费用,即参会供应商对采购方的实际供应价。

5.3报价原则:原则上所有投标品种报价不得高于四川省内其他地市中标价格或医疗机构近两年的历史采购最低价。

6、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7、会前要求:

7.1拟参会供应商需于2018年12月12日17:30前到我院官网“四川省妇幼保健院”(www.fybj.net)上下载采购公告。

7.2拟参会供应商需于2018年12月13日10:00前向医学装备部办提供4.2.1-4.2.6条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8、会议安排:

8.1 2018年12月13日10:00以前,潜在供应商必须携带公司上述资质证明的复印件(一份)、“品目及报价表”(一式一份)密封盖章报医学装备部、将《采购文件书》(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密封盖章报医学装备部。采购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公告要求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采购公告规定和未报送“品目及报价表”的恕不接受。

8.2医学装备部负责组织评审专家审核参会供应商的资格,并填写《院内自行采购资格审查表》。

8.3医学装备部组织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发言顺序仪式。

8.4会前,医学装备部组织成立磋商小组,医学装备部部长主持会议。主持人宣布磋商步骤,强调谈判工作纪律,介绍总体目标、工作安排、分工、谈判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和标准。

8.5 2018年12月13日10:00,参会供应商进入会场,医学装备部通报资格审查情况,宣布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8.6谈判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价格、公司实力、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

8.7现场统分。

8.8根据磋商小组成员打分情况,填写《采购得分汇总表》,各成员签字确认。

8.9必要时,医学装备部组织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生产厂家、产品的实地考察。

8.10医学装备部汇总填写《采购评审报告》,逐级上报。

8.11一周内,将谈判结果电话通知或在医院网站公示告知参会供应商。

9、其它说明:

9.1采购报价文件书(一式三份)的编制、装订:根据要求及自身实际用A4纸编制,严格按照《采购报价文件》(见附件4)的要求进行装订。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鲜章。

9.2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此次采购项目交付。

9.3“等离子空气消毒机”内容、要求(见附件1、2)及报价表的解释权归医学装备部,联系人:杨工65978222。

9.4医学装备部采购事宜联系人:杨工65978222。

9.5各参会供应商如对此项目有质疑、投诉,请于采购时间截止前即2018年12月12日17:00点前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室提出。纪检监察室联系人:蔡老师6597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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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医学装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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