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9 10:33:40 本文来源: 药学部 供稿: 王飞


为提升我院药品供应保障与医院药学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综合实力雄厚、经营范围齐全、配送供应能力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秀药品配送企业为我院药品配送企业。现诚邀符合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报名参加遴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此次遴选产生不超过15家企业作为我院药品配送企业,负责三年内所需药品的配送及相关延伸服务。

三、参加本次遴选项目配送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具有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资格。

3.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必须承诺保证药品供应且保证药品质量。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体如下: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无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和四川省药械采购不良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6.配送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7.近3年以来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通报或处罚。所配送药品无近3年以来国家药品质量公告中生产环节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中抽检不合格的产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不同的配送企业不得委托同一人,同一配送企业不得委托多人同时参与遴选活动。

2.本次遴选不接受遴选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报名遴选。

3.国家或行业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的。

五、参加本次遴选项目企业须知

1.参加遴选的配送企业的药品配送方面

1.1不论配送服务规模大小如何,参选企业均应承诺保证配送。

1.2参选企业保证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医疗机构订单,并从订单下达之时起,急救药品2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可配送冷链药品,节假日照常配送。

1.3本次遴选项目,医院有通过考察等形式确认参选企业的配送服务能力的权利,配送企业有义务配合医院。若配送企业存在不符合市场调研、资格主体异常、过程违规、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等情况,该企业遴选结果无效,医院无义务解释具体原因。

2.参选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1参选人应准备附件中规定的材料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2.2参选文件需打印,并由参选企业法人或经参选企业法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鲜章,参选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参选文件中。

2.3所投评审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加盖企业鲜章,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由目录后开始标注)。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我院对由于评审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4评审文件包含遴选资质文件和遴选响应材料。其中遴选资质文件一份(单独密封)。遴选响应材料正本一份,副本6份,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密封盖章。正副本如有不符,以正本为准。遴选开始前,一次性递交,保证所递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遴选公告规定的恕不接收。

3.评审及评审委员会

报名参加遴选并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不低于3家方才进入遴选评审环节。本次评审由我院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只对符合本文件要求的配送企业及评审文件进行评审。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均进入遴选系数分值评定,评审委员会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进行评定,按得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选定得分数排名靠前的配送企业作为我院的药品配送项目合作企业。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监督。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5978241。  

六、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4日(仅限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24日 17:00(北京时间)。逾期将失去遴选活动参与资格。

2.  报名地点:四川省妇幼保健院药学部。

3.  报名方式:现场签字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

4.  如有咨询,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不再受理遴选咨询。

5.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65978526。

七、遴选时间及地点

1.  评审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4月25日9:00-9: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收资料。

2.  评审文件递交的地点及遴选地点:四川省妇幼保健院综合楼(2号楼)五楼小会议室。

3.  遴选评审开始时间:2019年4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八、遴选结果将在7个工作日内在医院网站公示。

附件:评审文件

20190419104240559.doc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药学部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