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药品配送企业招标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28 08:26:07 本文来源: 药学部 供稿: 何梦婕

各药品配送企业:

我院现对“药品配送企业招标”项目合作事宜进行重点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有意向合作的药品配送企业报名参与。

一、合作内容:

“药品配送企业招标”项目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标。目前我院现有采购品种700余种,均为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挂网药品;药品品种均符合“两票制”规定(消毒物品除外)。合作周期初定为3年。

二、合作企业基本条件:

1.具有持续保障供应投标药品的能力。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必须承诺保证药品供应且保证药品质量。

2.药品配送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体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5.无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和四川省药械采购不良记录。

6.配送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7.近3年以来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通报或处罚。所配送药品无近3年以来国家药品质量公告中生产环节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中抽检不合格的产品。

三、本次重点调研企业要求:

1.企业规模:药品配送企业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上;GSP认证的仓库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

2.合作实力:与成都市内15家(含)以上公立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有药品供货协议或其他有效凭证,且持续提供配送服务时间达到10年以上。有专业的信息化公司提供软件服务,具备智慧药房的硬件和信息化建设能力,有智慧药房建设成功案例或建设意向(参与调研时提供具有可行性的初步建设方案)。

3.经营品种:经营符合“两票制”规定的品种2000种(含)以上。

4.有专职的配送人员和相对固定的业务人员,具备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医疗机构订单,承诺急救药品(包括节假日)2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并具有冷链配送,节假日照常配送的能力。

5.须具备四川省药械采购监管平台的药品配送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调研:

1.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或业务员的。

2.国家或行业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的。

五、合作的延伸服务包括

1.建设智慧药房,如为住院药房提供药品分包调剂系统,为门诊药房提供自动化的调剂发药系统、处方前置审核系统等。

2.药房信息化建设包括提供自动化药库管理系统,可探讨协商实现药库“零库存”等项目事宜。

在调研时双方进行交流和商谈,本着对等投入,投入与工作量挂钩的原则,来确定延伸服务项目。合作期内双方应遵守相应的保密条款,具体合作细节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报名方式

请将:项目名称+合作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联系人姓名、电话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传至电子邮箱yaojike2009@163.com

参加调研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档备查。提交材料恕不退还,本院将妥善保管或销毁。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8-65978526。

七、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19年4月3日 17:00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药学部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