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广大患者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医疗服务,经前期深入成本测算和专题研究,我院在满足基本医疗需求的基础上,拟开展 “特需门诊”医疗服务。根据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精神,现对“特需门诊”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价格予以公示,从2020年6月23日开始执行以下收费价格。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拟定价格(元) |
1 | 特需门诊(副主任医师) | 次 | 200 |
2 | 特需门诊(主任医师) | 次 | 280 |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22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请与医院财务部医保物价办联系,联系电话:028-65978270 联系人:许太平。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