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天府院区启用仪式策划及承办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我院将召开“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天府院区启用仪式策划及承办服务”院内采购会议,会议由党委办公室组织。届时,请投标人准时参加,务必提供公司资质(单独密封,复印件加盖鲜章)、报价单(单独密封)、投标文件(方案响应文件)、参会人员的授权书等资料,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23年2月3日(星期五)14:30
2.会议地点: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晋阳院区)综合楼二楼专家餐厅
3.采购需求: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天府院区启用仪式策划及承办服务项目,具体项目要求详见附件。
4.采购方式说明:
4.1本次采购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磋商小组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共5名人员组成。根据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一式5份)、二次报价函以及现场磋商情况予以评标,推荐成交投标人。磋商结束后医院将中标结果通知投标人。如采购结束后有特殊情况需再度议价,届时将另行通知相关事宜。
4.2请仔细阅读采购公告的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
4.3如果本次采购项目,存在不符合市场调查、资格主体异常、过程违规等情况,可以暂不采购,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具体原因。
5.投标人的要求(其中5.2.1-5.2.4为资格证明文件,需单独密封1份并加盖公章):
5.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5.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5.2.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涵盖:组织或策划文化交流活动);
5.2.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2.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见附件);
5.2.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见附件);
5.2.5须提供近三年内,省内外相关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
5.2.6投标人应承诺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签署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履约。如合同签订后不能满足采购方需求,影响医院工作,且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5.2.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6.报价要求:
6.1 以人民币报价。
6.2报价表中的价格应包括劳务、培训、保险、税等各项费用,即参会供应商对采购方的实际供应价。
6.3报价原则:原则上所有投标物资报价不得高于四川省内其他地市中标价格或医疗机构近两年的历史采购最低价,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7.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8.会前要求:
拟参会供应商需于2023年2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前在医院网站“四川妇幼保健网”(www.fybj.net)上下载采购公告或者到我院综合楼二楼原三甲复审办公室领取。
9.会议安排:
9.1 2023年2月3日14:30前,潜在供应商必须携带公司上述资质证明文件(一份,单独密封)、“报价表”(一式一份,单独密封)、《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密封、盖章,共3个密封材料参与投标。
上述投标相关资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公告要求的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采购公告规定和未报送“报价表”的恕不接受。
9.2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专家审核投标人的资格,并填写《采购资格审查表》。
9.3会前,党委办公室组织成立磋商小组,主持人宣布磋商步骤,强调磋商工作纪律,介绍总体目标、工作安排、磋商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和标准。
9.4 2023年2月3日15:00,投标人进入会场,党委办公室通报资格审查情况,宣布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名单;
9.5党委办公室汇总填写《采购评审报告》,逐级上报,并将采购结果在医院官方网站公示告知投标人。
10.其它说明:
10.1投标文件(一式5份)的编制、装订:根据要求及自身实际用A4纸编制,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的装订顺序进行装订。提供的所有资料须加盖鲜章,并按要求密封。
10.2确定的成交投标人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此次采购项目交付。
10.3“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天府院区启用仪式策划及承办服务项目”内容、要求(见附件)及报价表的解释权归党委办公室。
10.4党委办公室采购事宜联系人:谭老师028-65978261。
附件:
1.采购项目需求
2.评分标准
3.投标文件装订顺序
4.报价表格式
5.业绩证明表(模板)
6.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书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9.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