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幼保健院拟单一来源遴选“脐带血宣传、采集项目”合作机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合作方:
我院拟单一来源遴选“脐带血宣传、采集项目”合作机构,现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脐带血宣传、采集项目。
二、遴选人: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三、拟推荐的单一来源合作方:
四川新生命干细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
四、单一来源遴选说明
1.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延长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规划设置时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99号)要求:2020年以前全国设置7家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四川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不再新增。此后国家层面未再批准新增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全国仍维持上述7家,西南地区仅有四川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
2.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134号)相关要求:为加强自律,规范执业,“各脐带血库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脐带血造血干细胞采集、运输、制备、检测、储存和发放等全过程质量管理,不得跨地区、跨范围采集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确保脐带血供者及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受者的权益。”西南地区四川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具有唯一性。
为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遴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合作方资格条件相关资料广泛征求各潜在合作方的意见。如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相关资料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26年10月2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相关部门,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五、公示日期: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8日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联系人:
运营发展部联系电话:昝老师028-60671287
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8-65978241
医务部联系电话:028-65978228
附件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延长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规划设置时间的.docx
